“妈,我那绿植店最近生意不错,还有很多订单没有完成,等忙完这阵子,我再回来看你们。”
“行了行了,别每次孩子回来都哭哭啼啼的!”曹学海把手中的酒杯猛地一放,瞪了刘桂英一眼,然后笑着对曹乐说:“儿子,别听你妈的,想回去就回去,家里你不用挂念,男人嘛,就要以事业为重!”
“曹学海,看把你能耐的,你咋不上天呢?是不是喝点儿酒,不知道自己姓啥了?”刘桂英伸手就去摸身后的鸡·毛掸子。
“哎……孩他妈……咋说急眼就急眼了呢,你就不能在儿子面前给我点儿面子吗?”曹学海立刻笑脸相迎。
“想要面子啊?行,先去把碗刷了,还男人要以事业为重,你没听说过‘每个成功男人的背后,都有一个伟大的女人’吗?”刘桂英教训曹学海的同时,还有意无意的瞥了曹乐一眼,“你说对不,宝贝儿子!”
老妈厉害了,一语双关啊!
不光夸赞了自己,还暗示了曹乐。
那眼神分明在说:孩子,想成功吗?你也老大不小了,该找个女朋友了!
“我先回屋了!”曹乐避开了母亲的视线,灰溜溜的跑回了自己的房间。
雨还在下,淅淅沥沥的,不急不缓。
曹乐趴在床上,无聊的玩着手机,一直等到父母熄了灯,他才穿上挂在门后的黑色雨衣,蹑手蹑脚的走出家门。
下午陪着父亲去鱼塘散步时,河底悄然游过的那个庞大黑影,引起了他强烈的好奇,所以在离开家乡之前,他打算再去鱼塘一探究竟。
风雨中,他犹如一头迅猛的猎豹,闪电般避开脚下的一个个泥洼。
进化灵人之后,不但速度和力量大幅度提升,他的身体也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神经变得更加敏锐,双眼很快就适应了眼前这种程度的黑暗。
不过说来奇怪。
白天的时候,空气所蕴含的灵气还十分稀薄,怎么一场雷雨之后,周围的灵气突然变的浓郁了起来。
而且越靠近鱼塘,灵气就越浓郁。
半支烟的功夫,曹乐就出现在鱼塘的边缘,虽然刚刚进化为灵人,但是他能感知到,那灵气外泄的源泉,就在河底。
如此浓郁的灵气,都快赶上天梧岛了。
会是什么?
强烈的好奇心,怂恿曹乐脱掉雨衣,一个猛子扎进了鱼塘。
鱼塘像一口巨大的铁锅,浅的地方只有两三米,深的地方差不多有十七八米。
曹乐一口气潜到水底,有条不紊的变成了河底的一株杂草,视野也随之变得开阔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