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为了我们的友谊
纽约,位于布鲁克林不超过十条街区的地方,有一处聚集着众多罪犯的街区,那是是罪恶的温床,是一个九成以上美利坚人都不愿意提起的地方,他叫地狱厨房!
最开始的时候,地狱厨房并不叫地狱厨房,这里只是纽约的一处贫民区,和世界上任何一处贫民区一样,贫穷,落后,肮脏。
大家看不到希望,为了能活下去,便只能选择犯罪这条道路。
而地狱厨房之所以叫地狱厨房,是因为在十九世纪的某位大人物曾经过的一句话:
在他的家乡,你看到一个人,你通常会认为这是一位世界一流的绅士,但这里的人?他们连野蛮人都不如,他们卑劣的,连去地狱厨房搽地板的资格都没有。
首先要明一下,这里指的并不是地狱厨房,至少那位大人物的时候,指的并不是纽约的这处贫民区。
但随着纽约发展的速度越来越快,大量的人才和目光被纽约吸引了过来,最终,这一处贫民区就成为了大家认知中的地狱厨房。
真的,地狱厨房的本质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糟糕,他只是时代的畸形产物,一个所有人都不希望出现,但却必然会出现的产物。
就好像光明制造了黑暗,纽约有多闪耀,地狱厨房就有多黑暗。
金并很强,这是一个无比可怕的男人。
两米以上的身高,四百斤的体重,让金并看起来十分的魁梧和臃肿,但真正了解金并的,都知道这家伙体内流淌的不是脂肪,而是如钢铁一般坚硬的肌肉!
凭借着自身可怕的力量,金并成为了墨老板认识的所有地下霸主里面,唯一一个不依靠势力和荣耀加持,就可以达到三级评级的存在!
而除了拥有可怕的身体素质之外,金并的头脑,野心,格局在当今世界,都是超一流的水准。
一个城市有光明,必然有黑暗。
谁是纽约的主人?纽约市长?神盾局的那颗卤蛋?亦或者钞能力拥有者史塔克?
超级英雄不算,毕竟那是撕裂秩序的bug。
而站在普通人的角度上,纽约光明的一面,从来就没有迎来真正的主人
但金并,这个纯粹的人类,用怪物一般的体格和超一流的大脑,成功的成为了这座城市的主人,至少在黑暗面,没人能否认金并才是地下世界的霸主。
一时之后,墨老板见到了金并,这家伙和三年前一样强大,壮硕,狡诈!
喜欢穿一套白色的西服,手里拿着绅士手杖,和墨菲斯托那个伪善的老恶魔类似,但怎么也掩饰不了对方身上的那一身匪气。
看到墨老板,金并起身给了一个大大的拥抱,那种感觉就好像被一头白熊拥抱了一样,巨大的手掌拍打着墨老板的肩膀,虽然没用力,但却能感受到对方手臂的惊人力量!
“墨,我的朋友,希望你能原谅我没能去机场接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