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不是很特别,王九也会注意到他。来他店里的人很多,三教九流,乡野村夫,还有人在冰天雪地的里打来野兔野山鸡,让他和着牛肉,炖一锅酱肉汤。
可惜少年还是有些特别的,他穿着一件极粗糙的麻布长袍,腰带从中间束起,他的腰带束的很紧,所以勒得他的腰也韧,那是少年才有的身段,即不羸弱,还很顽健。
他在一张长板凳上坐下,说:“店家,要一碟腌花生,一碗酱牛肉,一巴掌辣椒。”
王九笑了笑,问他:“一巴掌辣椒是多少?”
少年伸出手掌来,摊开,他的手白皙,指节很长,他笑了笑说:“这只手能握起来就可以。”
他握起手来,王九发现他的指甲修剪的很短,整齐干净,指尖上指腹浑圆柔软——这是一双干净的手,和他的衣着打扮很不相近,如果不是他这样穿,或许他有可能是谁家的少爷,又或者是个读书人。
王九说:“好嘞,不过本店规矩,银钱概不赊欠。”他倒不是觉得他付不了账,只是他发现少年的胳膊很细,他的衣角上打了几个褐色的补丁,不仔细看,很难发现。而且,在麻布衣服上打补丁,这很少见——这衣服本来也很便宜了——再看都像是乞丐穿的衣服了,如果不是这件衣服很干净的话。
少年笑了笑,说:“银钱我没有,我赶了很长时间的路,身上的钱,都给在路上街边遇到的乞丐了。”
王九愣住了,他想不到少年会这么说,或许他年纪还轻,没有人会这样吃霸王餐的,如此的理直气壮。
他笑了笑,还在想他是在撒谎还是说的真话——后一种还有什么可能?谁会一点钱都不留,身无分文的来吃饭呢?他现在瞧瞧,更觉得少年穿的也有些过于寒酸。
他说:“不好意思,小本生意,实在是……”他肩上搭着一条白汗巾,他甩了甩,虽然没有赶走少年,但送客的意思还是很明显。
少年站起身,说:“虽然我身上没有钱,但我保证,如果你管我这顿饭,有人会给你钱,还会有大把的钱给你,甚至比你这一个月卖的钱都要多。”
王九摇了摇头,说:“像你这种话,我已听的多了,如果我每个人都信的话,我不仅不会赚到一个月卖的钱,恐怕一天赔上一个月倒是真的。”
少年只好站起身来,王九这时候发现他的靴子是新的,并不是上好的皮子,甚至很普通,但是是崭新的,像他这样匆忙赶路的人,靴子却打理的一尘不染。
少年说:“那我只好告辞了。”他没有再说什么,他像刚进店的时候一样,他平静的转身,迈步走起来,一点也没有被人戳穿的羞涩神情。
王九忍不住打量他,他其实一开始就看到少年的脸,这张脸很干净,但他总觉得还能看到点什么,是少年长的很英俊吗?还是他举手抬眼间的冷静?他穿的太破旧了,以至于王九没有仔细看他的脸,现在他要走了,王九才产生了一些好奇,因为他背过身去,人要迈步出店门。
王九忽然叫住他,问他:“你去哪里?这里能落脚的地方只有我一家店,如果错过了,最近的客栈你还要再走上一整天。”
少年说:“我去抓两只野兔,一只我吃,一只送给你,顶账。”
王九本来想要留他吃一碗面,可是少年没有回头,他出了门,这时候天还是很冷,王九本觉得于心不忍,但他总想看看这个人说的话是不是真的,他转过身,天色有些不早了,店里很快就要来很多人,他要去忙他的事情了。
不多久,门外传来了马蹄声,在马的嘶鸣之中,马蹄声渐止住,三五个人下马,有人在门口喊:“店家,拴马。”
他们在门口停了停,王九出了门,看到领头的是个带着红帽子的男人,穿着锦袍,一双鹰一样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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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王九去迎他,问道:“客官,打尖还是住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