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宴结束了,吕布给赵云安排了一顶单独的小帐篷,让赵云今天好好休息,养精蓄锐,准备即将到来的大战。
“恭喜公子,又得一员大将。”
等吕布再回到中军大帐的时候,贾诩已经坐在里面了,一脸微笑的看着吕布。
“那是我师兄,也是我的好友,这次知道我要与鲜卑人大战,专程从常山国来帮我的。”
吕布给贾诩解释着,不知道贾诩从哪里冒出来的,刚才和赵云吃饭的时候都没见着人。
“虽万人吾往矣,真乃猛士!”
贾诩微点着头,吕布迎接赵云的事他知道,他不知道赵云有什么本事,但这种为了朋友,只身千里驰援的猛士,自然有他过人之处,更何况赵云气度不凡,本领肯定不差。
“我这位师兄身手了得,一身本事也是天下难逢敌手,确实是难得的猛将。”
赵云很厉害,要说武艺那比张辽还强,论三国里武将的平均实力,赵云肯定要排在最前列,他没有很多出彩的机会,也很少有独当一面的机会,看似不怎么强,但却从来没有真正的败过,他就是那种综合实力强,没有致命的缺陷的武将。
“公子眼力过人,这等英杰都一眼识得。”
贾诩对于自己看人的眼光很有信心,吕布认为赵云有本事,那赵云肯定有非凡之处。
“公子,这是刚刚送来的战报。”
贾诩把一个信封递给吕布,这是高顺那边连夜送来的情报,能躲开荒原上的鲜卑人,送来急报,斥候军的能力可不一般。
吕布最先训练的就是一营斥候兵,大军行军打仗,斥候就是大军的眼睛、耳朵、鼻子……一切的感官,就如同练武一样,反应速度快的人就能占据先机,料敌于先。
看了看信封,上面的专用的封漆还在,信封也完好,这说明这情报还没人看过。
拆开信封,取出信纸,吕布看了起来,高顺和柳宗传来战报,他们昨夜用投石机和床弩偷袭鲜卑人,鲜卑人慌忙逃窜,辎重全部丢弃,岸边发现一千多具尸首。
“贾先生,您也看看吧。”
吕布看完把信纸递给一旁的贾诩。
贾诩接过信纸一看,没多少意外的说。
“鲜卑人不擅长夜战,他们多为牧民,根本不算正规士卒,打仗更像强盗,打起顺风仗来无往不利,一旦遇到挫败就会士气消沉。”
“现在看来,这些鲜卑人的士气已经被完全击溃了,我估计他们的粮食不够一日之用,今天粮食也就应该没有了,荒原上公子早就下了清野令,鲜卑人根本得不到补给,明天他们过来时就应该是最绝望的时候。”
贾诩捏着短须笑着说,遭遇挫败,缺少军粮,这种情况下的鲜卑人只是一群任人宰杀的羊罢了。
“先生认为什么时候进攻最好?明日就搭建浮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