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人不必过于担忧,帮主没事儿。阅江楼只是咱们在南蜀置办的一处产业,这出面的,也是帮里安插在南蜀的暗桩眼线,莫说他不认得帮主,即便认得,也不会想到咱家帮主是长这个样子的。”
“洪叔说这个倒是真的,莫说南蜀人,就是我这个大魏人,初次见到冷爷时,也难以将他跟这偌大的乌衣帮联系到一起。”
说话间,四人已经到了前厅。稍稍寒暄过后,便切入了整体。
“这第一个死在阅江楼的不是人,而是一只猫。”洪叔招手,命人将茶水奉上:“从时间上算来,应该是夫人上回走后不久的事情。”
“一只猫?”
“对,一只猫。南蜀贵族喜欢养猫,这普通人家,亦有爱猫之人,但咱们阅江楼里是没有猫的。”洪叔解释着:“猫这种东西,虽说机敏可爱,却不怎么守家,稍微遇到点儿好处,就立马把自己的家给忘了。因着猫的这个习性,咱们帮主不太喜欢,故而,所有的分舵,明桩,暗桩,都不养猫。虽无家猫,却也有野猫时常光顾,往日见了,也只是让人赶走罢了。”
洪叔一口气说了许多关于猫的事情,颜素问与顾长风听着,倒也没有打断。
“阅江楼虽是咱们乌衣帮的,可为了不引人注意,帮主就算过来处理事情,多半也是住在这院子里的。那日清晨,天尚未大亮,阅江楼的掌柜便匆匆过来寻我,说阅江楼里发生了不同寻常的事情。帮主不便露面,我就带了两个人过去。刚一进到楼里,就闻见一股血腥气。
在阅江楼的柜台上,窝着一只黄白相间的猫。那只猫,已经被开膛剖肚了,猫的四周全是‘嗡嗡’叫着的苍蝇。
我问阅江楼的掌柜,这猫是怎么回事儿?掌柜的说自己不知道,昨个儿夜里就寝的时候还没有。早起,听见楼下有动静,以为是哪个小贼过来顺东西。穿衣下楼,查看时,才发现了这只死猫。猫身上很干净,像是有人故意搁在这里的。
阅江楼的生意一向不错,来来往往的又是些达官显贵,难免会遭同行的嫉妒眼红,但这样恶劣的事情,还是多年来第一回遇见。”
“那猫身上可有古怪之处?”
“有!”洪叔点头道:“刚开始的时候,我也以为是谁做的恶作剧,存心来恶心咱们阅江楼的。可让小伙计动手去清理那猫尸时,小伙计突然叫起来,说是猫肚子里还藏了东西。我过去一看,竟是一根手指,一根男人的手指。”
洪叔伸出自己的一根手指来:“不光是一根手指,且这手指上还带了一枚指环。指环是纯金打造的,光面,没什么花纹,在南蜀城里算是比较常见的东西。”
“戒指还在吗?”颜素问问。
洪叔点点头,让下人拿了戒指过来。
戒指放在红布上,红布放在托盘上,下人端过来,搁在颜素问的跟前。
戒指并未清洗,上面还沾着些污渍,因为已经搁置了一段时间,所以那些污渍都已经干涸,并且与戒指粘在了一处。
“原本是打算让下人给清洗的,可帮主不让,说夫人迟早会再来南蜀,留着这个东西,兴许有用。”
“是男款的戒指,就跟洪叔你说的一样,戒指是光面的,除了猫尸内附着的污物之外,再没有别的东西。”颜素问只看了一眼,并未将那个戒指拿起来:“如洪叔所说,这戒指十分寻常,光是从城门口走到阅江楼,就能见到四五个手上佩戴的。南蜀人不光爱猫,还爱佩戴这些金银器物。与之相反的是,大魏男子多爱佩戴玉石,对于金银这些俗物,厌弃的很。由此推断,这猫尸的断指,一定是南蜀人。”
“不是南蜀人。”
“什么?”
“没什么,关于这断指的事情,稍后再与夫人您细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