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观众们都纷纷热烈鼓掌,为文鹤带来的这一曲清爽柔滑不油腻的情歌。

    他在台上坐着,表情依旧淡淡的,但眼瞳中熠熠生辉,仿佛无数星辰映射在里面,独自成就一个小小的宇宙。小梨涡在唇边一闪而逝,接着随性地调试了几下吉他,淡淡地说:“南屏晚钟。”

    这是一首1958年的老歌,半个世纪的时间里,被无数人翻唱过,岁月证明了它的魅力。由文鹤这样刚满20岁的少年用吉他弹唱,又重新赋予了它特殊的风格。

    “我匆匆地走入森林中,森林它一丛丛,我找不到她的行踪,只看到那树摇风……南屏晚钟,随风飘送,它好像是催呀催醒我相思梦,它催醒了我的相思梦,相思有什么用……”

    文鹤的低音营造出来的气氛,使得整个酒吧仿佛变成了一座迷雾森林,缭绕的歌声好似森林中薄薄的雾气,无处不在,挥也挥不开,轻拂你的脸庞,环绕你的双耳。

    不仅慕姜陷入沉迷,酒吧里的客人也都微微屏息,座位上鸦雀无声,何沐雪托着白腻的腮帮子静静聆听,沈寒江拥着女友,下巴放在她肩头,若有所思。袁野和吴中路平时最喜欢起哄吹牛,此刻也只是默默喝着酒。

    卫然微闭着眼睛倾听。他这酒吧里来来去去有过许多驻唱歌手,他本身又喜欢音乐,也听过很多很多歌。但是必须得承认,这小子虽然唱歌技巧方面还很稚嫩,可有天生一把低音炮好嗓子,求都求不来的。而且你看他自自然然的坐在那里,表演经验不丰富,也不怎么讲究那些有的没的,切歌时也不会说些俏皮客套话哄观众,但只要一张口唱歌,就能牢牢的把人吸引住。

    他的声音好听,声音里……还有情。

    技巧再足,音色再高,没有情,大概也难以令人回味。

    反之,情深隽永,源远流长。

    只可惜文鹤似乎不常唱歌,在凉爽乐队中他也只是偶尔和声。

    这首歌并不长,文鹤的歌声结束之后,短短弹奏了尾声,最后一个弦音滑出颀长的指尖,音波悠悠慢慢地飘散在酒吧的空气里。

    良久,有人吐出一口气,被按了暂停键的酒吧才突然活跃了起来,大家对他的歌声报以热烈的掌声。

    慕姜挺直的腰背微微松了松,靠在椅背上,什么也不想说。

    沈寒江轻声对她说:“文鹤唱歌真的好听,我也喜欢听他唱,他的歌声里有一种氛围。当初音乐社团招募的时候,他一唱就把在场的人都迷住了。可他老说自己高音不行,局限太大。我们组了乐队之后,他也是很少唱。”

    的确,作为凉爽乐队主唱的沈寒江,他的高音饱满、技巧迷人,且不怯场、会说话,在台上很能镇得住场子。一支乐队还是会选择激情澎湃能振奋人心的表演方式。

    沈寒江喝了一口酒,又笑道:“慕姜姐,本来今天文鹤也不想唱的,可是听许玫玫说你还在加班,可以邀请你来玩,这小子就跃跃欲试了。刚才给你打完电话,他马上说去接了你过来他就唱。嘿嘿。”

    他也没明说文鹤是为了慕姜而唱,但那意思也太明白了点,而且那声揶揄的笑,直弄得慕姜都不好意思了。

    正聊着,台上的文鹤突然朝这一桌招招手。

    慕姜还不明所以,就见吴中路站了起来,走上台去。

    这是要干嘛?

    “哦哦哦卧槽,文鹤今天真是飘了,耍帅耍得还不够啊啊啊啊?!”袁野大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