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尧告辞后,刁小四便独自上街。
这几日山膏干脆做了东方启明的跟班,赌钱喝酒逛青楼一样不拉,眼睁睁地一位出淤泥而不染的大好青年就此告别纯真走向堕落。
他跨出客栈站在街道上,回头见到楚惟离跟了出来,身旁还多了位成双成对的齐红苕。
前天齐天圣带着三个徒孙曾经登门要人,结果被山膏、红毛球联手轰出了客栈,第二天齐红苕在客栈门边拐角处发现一张偷偷帖上去的寻人启事。
可她似乎认命了,也似乎知道如今去哪儿都不如和楚惟离呆在一起安全,索性摆出一副逆来顺受听天由命的样子。
楚惟离虽然和她同住一屋,但距离最近的时候也要保持三尺以上,还将自己的睡榻让了出来。
“这小子真的想去找洛水寒要人?”齐红苕望着走在前面的刁小四,很希望自己能猜中一回。
假如说侯宇轩是一头翱翔于苍穹之下的鹰隼,那洛水寒无可争议地便是一条飞舞于九霄之上的天龙。
刁小四若敢打上门去,齐红苕很希望能猜到他从客栈里爬出来时会是什么模样。
楚惟离摇摇头道:“谁知道,这家伙做的事情……你最好别猜,免得费心思。”
齐红苕和楚惟离几天相处下来,发现这个男人比想像中还好欺负些,撇撇嘴不屑一顾地道:“那个丫头是他的人吧?被人拐去隔壁开房,自己却一声不吭,我看他根本算不上个男人!”
楚惟离淡淡道:“你不懂的,男人不比谁的嗓门大。”
“哦,那比什么?”
“比……一种你不曾见过,而一旦见到便再也离不开的东西。”
齐红苕愣了下,看着楚惟离的眼光闪了几闪。实在没想到这家伙看似寒酸,骨子里竟能如此闷骚。
她很想说其实自己真的曾经见过那玩意儿,可对着楚惟离平淡甚而有几分木讷的脸庞,自己竟然无论如何都开不了口。
楚惟离浑然不觉齐红苕的脸蛋透出兴奋的红润,徐徐道:“是男人就该有一往无前百死不悔的气概与尊严。虽千万人,吾往矣!”
齐红苕的心弦轻轻颤动,情不自禁地想起初见侯宇轩时的感觉。
——虽千万人,吾往矣!
齐红苕忽然发现,是这种感觉,又好像不是这种感觉。
她的脑海中禁不住浮现起酒楼当日的场景,刁小四嬉皮笑脸寸步不让,楚惟离一杯清茶沉默寡语。但当拔刀而起后,这两人都好像换成了另一个人。
明明晓得侯宇轩厉害,明明知道招惹了他会后患无穷甚至性命难保,这两个家伙却都不以为意。
一往无前百死不悔,这就是男人的气概与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