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话讲得好:“娶妻当不如已,嫁夫当已不如!”
娶妻当不如已:意思就是,娶老婆,一定要找一个家世,学识不如自己的,这样有助于家庭的和谐美满,避免阴盛阳衰的结局;嫁夫当已不如,就是女子嫁人,要找一个高于自己的门第,至少能够让女子安心于做一个贤妻良母。+
这话就是在民主社会,也是至高无上的治家名言。何况在民国,这个相对封闭的社会之中,将姻亲当成政治联合的手段,持家的臂助?
虽然在爱情面前,这个婚嫁的传统说法,让年轻男女们吃足了苦头。
可等到年轻男女长大,为人父,为人母之后,却似乎忘记了年轻时候吃的苦头,一如既往的走到老路上来,并乐此不疲。
陆定在妻子的提醒下,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自己归位留学博士,竟然也会犯这样的低级错误,作为读书人,文官系统中的一员,要这样的人承认错误是千难万难,必须要找到先贤,或者长者的理论根据,才会说服自己。
“大晚上的,不睡觉?躲在书房里,忙什么呢?”
陆定的妻子吴曼华,精通古典诗词,书画尤为一绝,最重要的是,她是陆定眼中的贤妻良母。顾家,打!都打不走;撵!都撵不跑。虽然真实情况并非如此,陆定是个文化人,动手打人并非强项,最多采取一些家庭冷暴力之类的,敲打一下妻子。
当然,结婚二十多年,他还有一展手段的机会。
面对夫人的询问,陆定揉了揉发酸的眼眶,这才放下手中的大部头线装书,然后发自内心的欣喜,仿佛像是一个孩子般。献宝似的递给吴曼华看:“夫人,你看这段!”
“曾国藩的《冰鉴》?”
吴曼华迟疑的拿着书,心中的疑惑顿生,这家伙不会是皮痒痒,大半夜的,给她找不痛快吧?
被说为什么吴曼华生出如此想法,因为陆定和王鸿荣也是朋友,只是两人的交情在王鸿荣离开燕京之后,变得淡薄起来,两家人来往的少了。但即便如此。两人在人生上的某些节点是如此的想象,都坚定的认为,怕老婆不是丢人的事,而是美德。
当然,他在怕老婆这件事上,比王鸿荣差那么一丁点。
但也要看情况,比方说现在,陆定无意识的在书房里找出了曾国藩教如何养儿子的书信手札集《冰鉴》,这本来是无心之举。但听在吴曼华的耳中,却宛如平地惊雷,心中的怒火一下子就点燃了似的。
儿子?
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没有为丈夫延续血脉。生养下继承人,等于是滔天大错。古时候女子有七大罪状,不容于礼法道德,七出。中的第二条就是,无子,以绝其嗣也。
遇到这样的女子。被丈夫冷落已经算是万幸了,被赶出家门也不是少数。
吴曼华没有给陆家养下一儿半子,这心里头整天就像是悬在半空中一般,日子过的是战战兢兢,深怕被夫家的人背后说闲话。原以为,等到女儿长大,她的苦日子也算是熬到头了,老了、老了。没想到陆定却又想起了生儿子的事,这能让她不寒心吗?
脸色铁青的吴曼华,眼神中带着凄苦的绝望,对陆定叹气道:“你想要纳妾,我不阻拦。”
说话间,眼泪就下来了。
陆定正在兴奋过头的时候,以为找到了人生的启迪,女儿这一辈子的额幸福有希望了。拿出晚晴中兴第一名臣曾国藩的书,可不是旁敲侧击的打探妻子是否同意他纳妾。而是认为,按照曾国藩养儿子,看人才,选手下的眼光,去选女婿也未尝不可。
再说了,女婿也是‘半’个儿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