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遐年很久没睡得这么香甜了,乃至于他一睁眼就感到了愉悦。
精神和身体洗筋伐髓般充斥着饱满的活力,身体深处仿佛有什么东西发生了质的改变。
季遐年心有所感,抬起右手侧头去看。——果然,他不再需要集中注意力,而是仅凭脑海里一个念头就能看到皮肤上的浅淡光芒。
能力提升了。
季遐年心中一喜,迫不及待地下了床,都没来得及换衣服,披上外套就跑到隔壁去敲迟晟的门。
然而敲了好一会,却没人来给他开门。
不在吗?
季遐年激动的心情稍微冷静,其他感知便后知后觉翻滚上来,他的肚子发出了响亮的一声“咕噜”声,强烈的饥饿感从胃袋一路延伸到大脑,让人抓心挠肺地难捱。
季遐年伸手按着胃,干脆也不换衣服了,就这样下了楼去找吃的。
等一下了楼,他才发现外面太阳高挂,显然已经是中午了。并且他昨天订的玻璃晒房都已经安装完工。
这会家里一个人都没有,只有厨房的中岛上压了一张作业本纸,上面是两行龙飞凤舞的字。
上面一行已经被划掉了,但还是能看出写的是“早饭在砂锅里,起来记得吃。”
落款:迟晟。
下面那一行则写的是,“早饭我已经帮你吃掉了,午饭在电饭煲里温着,起来记得吃。
落款:特别体贴的你迟哥。
季遐年:“……”
跟谁哥呢?
季遐年完全能想象出迟晟落款时那得意洋洋的样子,下意识白了空气一眼,随后却不自觉勾起了嘴角,摇头一笑——这人真是……
季遐年吃完饭、又上楼收拾好后,就给迟晟打了个电话,问他人在哪儿。
迟晟说在田里,季遐年就过去了。
田里。
原本服土的苗木已经被挖走了大半,中间那十几株变异蔷薇还留着。
迟晟在田的最边上,正挖着剩下的两排苗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