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离。”林封尧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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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时一个人走在空旷的大街上,他知道现在自己已经无处可去了,那封拟好的离婚协议显示已被林封尧接收,犯了这样的大错,他不敢再回奥德赛府,也不想回地下街里……那间充斥着他痛苦回忆的小公寓。
他叫了一辆车,为了不弄脏司机的座椅,他将外套脱了然后将那只受伤的手紧紧包裹住。
易容已经被他边走边拆了大半,现在他看起来更像是一个妆容古怪的青年人。
落座后他抬头,平静地说:“去地下街。”
司机从内视镜里看见了包裹住他手掌的西装外套里渗出的鲜血,有些担忧道:“需要送您去医院吗?”
逢时摇了摇头:“只是小伤,家用医疗机器人可以处理。”
地下街一层47号公寓内。
逢睢在桌上挤灭了第三根烟,屋内充斥着混沌的烟味,他修长的脖颈间坠着一条吉他拨片装饰项链,这是十六岁那年姐姐送给他的。
很廉价的生日礼物,他收到的时候嫌弃了好久,可是这么多年过去了,他却一直都没有取下来过。
逢姳比他大五岁,从小就爱管着他,比他们的母亲还要烦人,她让他别老出去鬼混,让他用心读书,实在读不下去了,出去找个正经工作也比混着强。
他那时候多叛逆阿,谁的话也听不进去,每晚出门都躲着这个唠叨的姐姐,可是还没等他长大,还没等他明白姐姐的用心良苦,他就再也听不到姐姐的唠叨了。
为什么他的母亲和姐姐都死了,而加害她们的人,却还活的好好的呢?他们都是主城区里高贵的名人,哪怕手上沾染了洗不净的血腥,也能不染尘埃地活着。
而他是这么度过这些日子的?
二十余载,九千多个日夜。
仇恨和痛苦会被时间一点点磨灭吗?至少在他身上不会,他在邪路上越走越远,一步步靠近了事情的真相,他越来越恨,越来越恨……
他磨牙吮血,一直在等待时机。
他把逢时从娼|妓窝里扒出来,把他培养成了一个杀手,逢睢很失望,达勒那么狠毒的一个人,怎么会有这样一个孩子呢?他对人下不了杀手,还偷偷在外面接济那些恶徒的家属。
他那么蠢,又那么令他怀念。
他的性格那么像逢姳,可他又偏偏长着那样一张脸,他的身体里留着和克洛诺斯一样的血,他和他最恨的人血脉相连!
逢睢将自己烧不完,燃不尽的恨意、对自己眼下无法报仇、无能的愤怒,全部加诸于这个仇人的复制品身上。
把他当成克洛诺斯,再想象达勒看见自己的儿子被他凌虐,逢睢就能从中获得一些慰藉般的快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