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安已经习惯曾华的作风,当即拱手道:“陛下客气了。”然后安然地坐在曾华的旁边。他参加过几次曾华主持的政务和修法会议,无论是多么正式的场合,曾华和他的大臣贵族和学士们都是这样对坐着,只是曾华坐在正中间的前面,面对着他们坐着。所以谢安也没有那么多的约束。
“陛下,你为什么不称帝?”谢安开门见山的问道,因为他知道这种事情你越是隐晦地去问,反而会更引起对面这位“一代雄主”的怀疑。
曾华被问得愣了一下,他想不到谢安求在这数十天里累累求见自己,开口问得竟然是这件事情。
曾华想了想便答道:“安石先生,你觉得我手里的权力足够大吗?”
谢安被这反问也一时问住了,他非常仔细地研究过北府的体制,所以对曾华的权力非常清楚。曾华是华夏国的君主,也是整个国家的元首和代表;他是北府上百万强大军队的最高统帅权,只有他有权发布命令调动这支庞大的军队;他还是圣教的教宗,是数百万狂热的圣教教徒的精神领袖,而谢安相信这个数字在不久后还将翻上一番最后达到一个惊人的数字;他是华夏国最大的商人,他拥有华夏国百分之三十的商社、工场和矿山;他是华夏国最大的地主,他拥有广岛、北鲸岛,广岛足有一个冀州那么大,上面有无尽的良田和矿山,居然已经勘探出银矿和金矿来了,而北鲸岛被曾华用来养马,无论是波斯马、撒克森马(阿拉伯马)、帕亚提马、亚述马、呼罗珊马、河中马还是哥特马、黑海马都能在那里找到,甚至还有罗马帝国的瓦伦斯皇帝为了讨好这位遥远的盟友,居然万里迢迢地送来数十匹西班牙马、和阿非利亚马。
曾华在那里用最好的饲料养马,用最好的牧人照顾马匹,然后按照一套叫什么纯种养马的方式放牧这些名贵的马匹,据说现在华夏国所有的“骑士”都在为北鲸马而疯狂。由于北府的历史原因,北府百姓养马用马的甚多,所有也有庞大的一支爱马队伍。他们常常用尽办法,就是为了得到一匹北鲸马的后裔,然后拿回来配种,培养出优良的马种来。
现在这位华夏国王又掏钱雇佣十几支探险队,分别向北海以北广袤地区进发,也支持了几支远海探险船队继续向北鲸岛以东探险,按照律法,这些已经发现和那些即将发现的土地将又是国王直属地。
谢安艰难地咽了咽口水,他突然发现对面的这位居然是有史以来权力最大的君主,汉武、秦皇都比不上他。
看到谢安的神情,曾华知道他心里所想,便干脆自言道:“安石先生知道我手里的权力了吧。但是权力越大,责任也越大。我不知道我的子孙后代是否能承担起这么巨大的权力,这么沉重的责任。”
说到这里,曾华眯起眼睛看着前方,突然笑了笑:“国家和民族的命运不能寄托在一个人身上,我也不希望我的子孙后代延续汉魏晋的悲剧。”
谢安听到这里,似乎有些明白了,于是便点点头。
曾华却突然转言到另一个话题上去了。
“安石先生,你读过华夏大宪章吗?”
谢安摇摇头,虽然他是翰林院学士,有权参与编修大宪章,但是他一心放在晋少帝的安危上,而且也有自知自明,知道自己对北府的律法体制只知其表,不知精髓,参与了说不上话,所以干脆也不去了,因此也不知道大宪章的内容。
“我们华夏国全体人民,为建立更完善的国家体制,树立正义,保障国内安宁,提供共同安全,促进公共福利,并使我们自己和后代得享自由的幸福,特为华夏国制定本宪章。”
曾华展开一本书卷,大声念道起来,这是照抄异世美国宪法的序言,本来这部大宪章就是个大杂烩,罗马法,华夏习俗法,还有曾华记忆中的异世现代宪法,全融合进这部华夏国大宪章。
“第一条,上帝对他的子民一视同仁,并赋予了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我们才会奉上帝之意建立政府,拥立君主。而君主和政府之正当权力,是华夏国全体人民同意而产生的。所以本宪章的宗旨是规范政府的权力和保障人民的自由。”
这一条够震撼,直接让谢安目瞪口呆,他在长安待了这么久,知道圣教提倡主的子民人人平等,北府新学派崇尚自由和实用,北府百姓们追求的是富足和荣誉,但是他没有想到曾华居然“激进”到把这一条写进大宪章里。他开始有点明白曾华的意思了。
“第二条,国王是华夏国的君主,也是它统一、团结的代表。国王和他的政府应该保证华夏国人民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捍卫人民的权力和自由,维护国家的统一。”
“第三条,国王是华夏国的元首,是华夏国所有军队的最高统帅,同时也是圣教教的世袭教宗领袖。国王可以任免三省、枢密院和各部大臣、大理寺正卿和少卿、各地地方官吏,有权召集和解散中书省、门下省,批准法律。”
“第四条,国王必须遵守法律,尊重习俗,不得擅自批准法律、废除法律或中止法律的实施,也不得擅自停止和任命中书省和门下省,不得擅自任免大理寺正卿和少卿。”这一条就很有内涵了,国王可以解散中书省和门下省,但是又不能让这个机构空在那里,国王必须在一定期限里重新按程序召集和任命中书省朝议大夫和门下省谏议大夫。
曾华一口气读完了这有数千字的宪章,这份宪章可以说是这个时代独一无二的,算得上是“封建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妥协的产物,它强调了人民的权力和自由,强调了人民的生命和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强调了人民的自由,没有司法部门的审判和介入,谁也不能定他的罪。在大宪章里,曾华初步设定了三权分立,由贵族和士郎们组成的中书省将是立法机构,它拥有最高立法权,拥有监督最高行政机构-尚书省的权力,拥有宣战权等等,由各地推选出来的谏议大夫组成的门下省则拥有财政赋税权,没有它的同意,谁也不准加税和新设赋税,而且华夏政府的每一分钱都必须经过它的审核,最后它拥有一份由国王特别授予它的权力,呈交中书省的法律草案,也就是变相的否决权。
在大宪章里,曾华把司法机构大大地强化了,更增加了它的**性和权威性,当三省为某个法律条款进行争执时,大理寺的判决是最高也是最后的判决,连国王都没有方法否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