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巾之下,墨水涂了半张脸。
她像是早有预料,睁开眼、呲着大白牙,满脸得意对墨承影道:“我好看吗?”
墨承影一辈子都没有那么无语过。
永州啊,是个好地方。
八九岁的小女娃,被锻炼的,心眼子比藕节还多。
不相信任何人,是在这里活下去的必要手段,墨承影能够理解。
沈雁归不记得自己,他其实也能理解。
当年江佩蓉在永州,之所以有活菩萨的美称,是因为她从不间断救人。
那间小院里像他这样的小孩有很多,伤治好了,若没有立刻离开的,也跟他一样,跟在沈雁归身后。
她的容貌随娘,尤其是下巴和嘴,可她个头随爹,明明不是年纪最大的,在一众孩子中,却是鹤立鸡群。
加上脑子灵光、身手好、讲义气,是个实实在在的孩子王。
别的不说,去山坡上躺着晒太阳,一躺一片。
那可不止是墨承影和沈雁归两个人的记忆。
所以说,对自己这样一个在生命中出现不足一年,又是人群中最沉默寡言的那个,她记不得自己,实在情有可原。
可是理解归理解,墨承影总是有些失落的。
“你那时候就该给我留个信物。”沈雁归是不愿买面具的,从小到大全脸、半脸的面具她太多了,可瞧着墨承影喜欢,便抠了四文钱递给摊主,“有了信物,说不准我就想起些什么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