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巾之下,墨水涂了半张脸。

    她像是早有预料,睁开眼、呲着大白牙,满脸得意对墨承影道:“我好看吗?”

    墨承影一辈子都没有那么无语过。

    永州啊,是个好地方。

    八九岁的小女娃,被锻炼的,心眼子比藕节还多。

    不相信任何人,是在这里活下去的必要手段,墨承影能够理解。

    沈雁归不记得自己,他其实也能理解。

    当年江佩蓉在永州,之所以有活菩萨的美称,是因为她从不间断救人。

    那间小院里像他这样的小孩有很多,伤治好了,若没有立刻离开的,也跟他一样,跟在沈雁归身后。

    她的容貌随娘,尤其是下巴和嘴,可她个头随爹,明明不是年纪最大的,在一众孩子中,却是鹤立鸡群。

    加上脑子灵光、身手好、讲义气,是个实实在在的孩子王。

    别的不说,去山坡上躺着晒太阳,一躺一片。

    那可不止是墨承影和沈雁归两个人的记忆。

    所以说,对自己这样一个在生命中出现不足一年,又是人群中最沉默寡言的那个,她记不得自己,实在情有可原。

    可是理解归理解,墨承影总是有些失落的。

    “你那时候就该给我留个信物。”沈雁归是不愿买面具的,从小到大全脸、半脸的面具她太多了,可瞧着墨承影喜欢,便抠了四文钱递给摊主,“有了信物,说不准我就想起些什么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