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他们绝对要在平阳城休整一番,补充食、水、药、衣,说不定还要买些当地的骡子、骆驼,才好继续西行,借荒漠摆脱追兵。”
斗笠青年拉了大汉一把,歉然道:“我家的事确实也颇为紧急,这钱,我们不能收。”
这两边人马来历不同,各自都心怀戒备,却也都有所忌惮。
有个看着四十多岁、方巾黑须的学究,带个背着书篓的仆从走了进来。
苏寒山接过馒头,点头道:“多谢。”
学究笑盈盈的把银子递过去。
朵拉啃了一口馒头,“从平阳城再往西就是荒漠,他们如果直接从东边城镇绕过平阳城,闯到荒漠里面,食水不够,夜里骤寒,最后必然死在荒漠中。”
可于谦的旧部怎么还没来呢?
地面原本应该铺过碎石,又多铺了层黄土,却还是隐隐能看出一些斑驳的痕迹,不像是水泼造成的。
这个意思是他不认识。
银子虽然比铁器柔软,但一般人也要用牙齿去咬,才能在表面留下齿痕。
苏寒山当然不是嫌弃馒头的口味不好,只是他心中太焦躁了些。
每天只早上吃这么一顿,就算连着十天如此,也不会腻。
“你若想雇那些百姓帮忙,也不成。出城搜索之难,可不比只在城里传传消息,想让他们出城这么大动作,再怎么样也会让当地人感到蹊跷的,你的银子也不够。”
他练一练,缓一缓,中午吃了一顿,上了趟茅房,回来继续练。
“而东边,有东厂的人马,加上他们调动的各地县衙、卫所的士兵,罗网状的巡回排查,逼迫于谦旧部,向西而来。”
“伱们赶路的时候,到底比于家子女超前了多少?”
把心情的起伏,全部宣泄到内力的运行之上,维持表面的平静,是他五年里养成的好习惯。
“加一倍份量,能不能换我家先来?”
朵拉愈发肯定,苏寒山跟于家关系匪浅。
他已经从斗笠青年刚才的反应看出,对方是个左撇子,这一手抓下去,倘若抓实了,必然能抓断对方手肘上一根大筋,损及骨骼,这条手臂,也就算是废了。
“急也没用。”
在武馆里熬了五年,幸运万分的触发了金手指,穿越了世界,治愈双腿的希望,好像就已经到了眼前,现在却还是要继续熬,被动的等待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