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完程芳蕤的问题,江樱雪没着急回答她,而是反问她,“你真的打算独自一个人养大懿姐儿三姐弟?”
“当然。”这事在她穿成原主的第一天,她就做了决定,肯定不会改。
“可你才二十二岁,还年轻,总不能一辈子再不找个人嫁。和离过的女人想再找本来就难,你要再带着三个孩子,更是难上加难,你想过吗?”以前自己这位小姐妹是太没把孩子当回事,现在又太看重孩子,江樱雪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在所有人眼里,她肯定会再婚,程芳蕤没办法拍着胸脯告诉他们,自己这辈子再不结婚,因为她自己也不知道未来会不会有那么一个人让她愿意与之组成一个家庭,但至少三五年内她没这个打算,“天下的乌鸦一般黑,有方存志这个渣男在前,我对再成亲的事真的不感兴趣。过去七八年我太过忽略懿姐儿两姐妹,哪怕不用同样多的时间补偿他们,起码也补偿个三五年的,到那时候鸿哥儿也大了些,想要做其他打算,我才比较能放得开。”
“你真是让我不知道说你什么好。”以前怎么说都不听,非为个不值当的男人,连孩子都不顾,现在又为了顾孩子,不想找男人,“照我的想法,其实更好的做法,是让刘氏带着三个孩子跟方存志去杭州,毕竟三个孩子姓方,而且有刘氏在,不用担心三个孩子受委屈。”
在古代夫妻和离,孩子都是归夫家所有,压根不会有程芳蕤这种和离后带着孩子过活的。因为男方都重视香火继承,女方这边就算有心争孩子,娘家那边一般也不会同意,毕竟养孩子不是件小事。
也就方存志常年在外,不然就他这种和离后对孩子不闻不问的做法,是要被戳脊梁骨的。如果对方站在这点上考虑,有可能自己提出带走几个孩子。
听完江樱雪的分析,程芳蕤沉默了。
原著里因为原主一命呜呼的原因,并没有方存志带几个孩子去杭州的事。如今她穿成原主尽心照顾几个孩子,又到县城里开铺子做生意,跟原著的走向已经大不一样。如果方存志是个爱惜羽毛的人,还真可能做出江樱雪说的事情来。
虽然三个孩子都是原主生的,但却是这具身体实打实生出来的,而如今她是这具身体的主人,等同于这三个孩子就是她生的。
因为这三个孩子的缘故,她才在这个陌生的世界有归属感,才没觉得自己是无根的浮萍找不到归宿。可以说是她离不开三个孩子,而不是三个孩子离不开她。所以,无论如何她都不会让方存志带走三个孩子。
“刘氏要愿意离开故土去杭州,早就跟着去了,不会拖到现在的。”
“那是因为以前你也在方家,现在却是你再不是方家妇,她要是在意自己的儿子,只要方存志提这事,她没不答应的道理。”
程芳蕤当然知道,跟她这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外人比,刘氏自然会选择方存志,但跟方凌薇相比,刘氏会选择谁就不一定了,“方凌薇眼下在汪家过得不容易,尤其她还有个脑子有问题的孩子,刘氏不会舍得她的。再说,鸿哥儿不说,就懿姐儿两姐妹你对他们父亲的态度,他们不会愿意跟去杭州的。”不然也不会得知他们回方家村过年时,连方家村都不愿意回去。
这点倒是有道理,“不过如果对方真抱着把几个孩子一起带走的心思,一旦你不同意,想要从他那边拿到几个孩子的养育钱,怕是不容易。”
毕竟孩子不是他们不要的,是小姐妹自己抢着要的。
“所以你要做好什么都拿不到的心理准备。”
作为一个现代人,程芳蕤理所当然地以为,无论孩子跟男方,还是跟女方,另外一方都要付抚养费,不付的话是可以用法律手段告对方的。
结果听江樱雪这般一分析,她才发现要是对方真不愿意付抚养费,就算她把对方告到官府,怕也得不到她想要的结果。
不过,倒也不用太担心。
鸿哥儿作为原配嫡子,身份可比方存志那个心尖尖的女人给他生的儿子尊贵多了,那个女人只要不是个傻的,就一定不会同意带鸿哥儿去杭州。而方嘉懿两姐妹如今已经很懂事,对父亲没感情,对那个抢了他们父亲的女人不恨就很好,更不可能有感情,这样的孩子是养不熟的,想来那个女人也不会同意带这两个孩子去杭州。
当然,对方要是个聪明的,就算内心再不愿意,为了少给点钱,做出跟她抢孩子的事情不是不可能。所以,她得想想怎么跟对方谈,才能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
“是该好好准备起来,免得受制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