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st
詹鑫有很严重的心理问题。
或许是文艺工作者的通病,对不必要的遥远事物想得太多,很难被现实中短暂的快感取悦。
创作是挥洒天赋,但有时会被过剩的思维搅扰到睡不安稳,碎片化地、断断续续地、半睡半醒地,就像他混沌的人生。
实在睡不着又想睡的时候,就一粒接一粒地磕劳拉西泮,如果在昏死过去之前被求生欲惊醒,就去卫生间扣嗓子眼儿把药吐出来。
当灵感枯竭或者创作欲干涸的时候,就用食物填满,间歇性暴饮暴食带来的胃部疼痛像住在他躯体里的幽灵一样如影随形。
医生建议他增加一些运动量,比如夜跑。
但跑完躺在沙发上的时候就更想化成一堆灰烬就此散掉。
每天只是保持活着就已经耗费了过多的力气。
但是只要活着就还得吃饭。
按照公司的安排来到米未的时候,他其实仍旧是个按部就班消极怠工的打工仔,直到他看见张哲华。
逆着阳光从楼梯上走下来,身上带着光。
娱乐圈里混了七八年,归来仍是素人。
被娱乐圈底层摔打磋磨得单从外表几乎已经看不出野心和欲望,反倒因着那双眼睛显出一股别样的生涩和清纯。
詹鑫感觉自己的某些雷达敏感地动了动。
张哲华是个纯粹的演员,在这样编创一体的比赛里很依赖编剧。
尤其是一个才华横溢还愿意给他高光角色的编剧。
当他们的组合出乎意料地爆红网络,下个赛段的录制逐渐临近而本子迟迟未出——编剧有些为难地:“哲华,我需要一些灵感。”
结合他的表情,这么多年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的脚脖子演员很快就反应过来。
他有些嗫喏地:“哥……我有女朋友。”
詹鑫露出一个笑:“更刺激了。”
没有僵持很久,张哲华沉默地跟他回了家。在他的指挥下洗了个澡,坐在床边有些局促地微微蜷缩着身体。
詹鑫居高临下地看他:“我很早的时候就想养条狗。”